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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舟山市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消息来源: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14: 22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


为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卫健委起草了《舟山市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示时间

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址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邮件及信件请注明“舟山市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1.电子邮箱:zsswsjjfc@163.com;

2.邮寄地址:舟山市千岛街道翁山路530号行政中心北大楼817办公室,邮编:316000;

3.咨询电话:0580-2027951,联系人:戎珊珊。

特此公告。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舟山市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深化基层卫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舟山市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17号)确定的“卫生强基”和“卫生健康现代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资源不均衡、资金不集约”等问题,完善可持续投入机制,丰富多元化供给方式,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优质共享,走出一条具有海岛特色、彰显共富底色的基层卫生市域一体化改革发展之路。

(二)具体目标

到2027年底,具有海岛特色、符合我市实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布局基本调整到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其发展定位分类建设基本到位。改(扩)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4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村卫生室70%上以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3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同标水平持续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率达到8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90%以上。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应用。实施县乡村医卫人员统筹管理,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为单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养、统一调配使用。

三、主要任务

(一)“固定优化+流动兜底”,完善基层服务网络

1.优化基层卫生资源布局。根据“人口向着大岛聚、服务跟着人口走、要素就着服务配”的原则,围绕“1+4+N”建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基层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根据人口集聚情况,重点加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城乡镇卫生院建设。其中,定海区尽快补齐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区完成东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按标准建设沈家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岱山县进一步加强高亭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理顺衢山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嵊泗县按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菜园镇卫生院。常住人口在千人以上人口的行政村村卫生室(指政府举办或村集体组织举办的村卫生室,下同)全覆盖。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社区)合建村卫生室。原则上,百人以下岛屿根据迁居情况适时撤销村卫生室。

2.分级分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准建设。打造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为龙头,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次中心)及社区医院为中轴,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分级分类、融合协同、共享联动的基层卫生工作体系。对标对表国家卫健委“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要求和《浙江省乡镇卫生院分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建设目标,分级分类精准推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按分类标准配齐医疗设施设备,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绩效。支持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设成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区域医疗次中心)、社区医院。

3.规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持续推进村卫生室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建设,提高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推荐标准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对所辖的村卫生室人、财、物统一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六统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统一规范管理。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械供应管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丰富药品配备种类;统一静脉输液(含抗生素静脉输液)服务;统一服务时间(含延时服务时间);统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逐步统一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能力;逐步统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村卫生室显著位置公示。

4.持续完善基层巡回医疗卫生服务。对于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集中养老机构和服务能力较为薄弱的村卫生室,通过巡回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负责巡回辖区基层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的组织实施。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点,配置智慧化巡诊车,打造海岛地区现代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巡回模式。每个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点、定人服务,落实路通、水通、电通、网通,并向群众公示。各地根据地域环境、常住人口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情况确定服务频次。原则上,每个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点每周提供1-2次服务。

(二)“全程管理+特色优势”,夯实健康守门人制度

5.打造“联动高效”的高水平联合体。持续深化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分级诊疗制度。强化医防协同,健全医联体、医共体与疾控、妇幼、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向基层输血和为基层造血相结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财政投入在基层发挥更大作用。医联体、医共体建立长期派驻机制,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服务。

6.提升“全专结合”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全科医学为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特色专科、拓展诊疗病种。健全“全专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住院服务和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和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全面融入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健全基层急诊急救体系,合理设置急救站点。依托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救治中心针对性提升五类疾病急诊急救能力。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内药械目录统一、管理统一、质控统一,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种类,完善药品采购、配送机制,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7.提供“暖心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推进以健康体检为基础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管理,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将慢阻肺、高血脂、慢性肾病等多种慢病纳入全周期健康管理。推进“两慢病”医防融合改革,逐步提高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比例,实现“形象、团队、标准、评价”四统一。推广体重管理门诊,建立居民基层首诊测体重制度,推进体重、血压、血糖、血脂共防共管。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服务。持续拓展妇女两癌筛查、结肠癌筛查、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实施“签约有感”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功能签约向有偿签约转换。为有偿签约对象提供以“三免三优”为主要内容的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免费的健康随访服务、免费的健康指导服务、免费的药事咨询服务,基于预约为签约对象提供优先建立家庭病床、优先提供出诊服务、优先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等。丰富签约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增强签约对象获得感。推进“六个拓展”数智应用和家庭医生“一地签约、县域服务共享”服务模式。以老年人为重点,根据签约对象年龄、健康状况、生活能力和认知能力等进行分类管理。

(三)“按需配置+区域统筹”,打造担当有为的基层队伍

9.实行县乡村医卫人员统筹管理。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为单位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养、统一调配使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基层卫生人员配置应与辖区居民人口分布相匹配。在保障海岛及渔农村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的基础上,基层人力资源配置向城区、县城所在地等人口密集区域和社区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集中。用足用好现有编制,提高编制使用率。乡村医生退出后人员缺口,按“减一招一”的原则及时在现有核定编制中予以保障。

10.完善基层人才招育政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大学生村医赋能计划”“万医进修”项目。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生,可采取灵活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对紧缺专业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推动定向委培和中医师承培养扩面提质,定向培养名额分配及专业设置向全科医生倾斜。在医联体、医共体内建设以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共同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年累计进修200人次以上。采取人员“上修下沉”的方式,保证派出单位正常诊疗力量。

11.优化岗位管理及职称晋升政策。贯彻落实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不高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等级对应标准核定。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可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离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1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激励机制。调整完善奖惩并举的薪酬激励机制。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机构管理、群众认可等情况为重点,建立完善基层绩效评价体系。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可按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标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经费按原渠道保障。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分配中重点向全科医师、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试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年薪制。

(四)“改革引领+强基增效”,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13.完善基层财政补偿机制。完善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动态调整当量内容及固定单价,充分发挥财政补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符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基本公共卫生当量予以足额购买。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延时门诊等项目以合理当量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地处边缘乡镇且因服务人口较少等客观因素造成收入不足难以弥补正常运行的,应确保其在编人员平均收入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相衔接。

14.完善医保政策支撑。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和“一地签约、全省共享”要求,全面取消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门诊起付线,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家庭责任医生有偿签约的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和慢病门诊享受提高 3个百分点的签约待遇。医保基金预算安排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重点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预算增长比例。实行医共体医保基金支出总额预算统筹管理,医共体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预算指标可合并使用、统一决算。动态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突出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15.推动基层卫生改革攻坚。实施“1+4+36”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行动。“1”是坚持全市改革攻坚一盘棋,重大改革任务全市统一谋划、协同推进。“4”是以四个县(区)为单位,打造基层卫生改革“一县一策”。“36”是全市3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选一项改革任务,打造基层卫生“一院一品”服务提升项目。

16.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口信息、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推广普及医学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应用。深入实施舟山群岛网络医院建设,全面开展数字家医、慢病复诊等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门诊号源和大型仪器设备检查优先向基层开放,拓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同城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实践、创新突破的基层卫生一体化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并分解落实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清单(附件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加强部门协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要素保障。发挥政府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卫生一体化改革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衔接协调,优先落实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指标。强化公共财政对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所需经费保障。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各类资源要素保障。

(三)加强指导评价。加强对基层卫生一体化改革的业务指导,组织交流试点经验和先进做法。制定基层卫生一体化改革监测评价体系,纳入“健康舟山 ”评价内容,开展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完善问题反馈整改和提醒通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宣传改革成效,营造关心关爱基层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重点任务清单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计划(2025-2027年)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分类设备配置标准


附件1

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

2025年

2027年

1

优化完善基层服务网络

优化基层卫生资源布局

1.各县(区)政府制定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优化调整计划。

2.千人以上行政村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撤销村卫生室6家。

1.基层卫生资源优化和能力提升三年方案有效落地。

2.定海区补齐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区完成东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按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沈家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岱山县进一步加强高亭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嵊泗县按标准建设功能完善的菜园镇卫生院。提升岱山岛、衢山岛、泗礁岛、六横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3.根据人口迁居情况适时调整村卫生室。

2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准建设

1.启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达到国家标准。

2.按分类标准配齐医疗设施设备。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ED配置率达到100%。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建设基本到位。4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2.建设县域次中心(金塘)、社区医院(东港)各1家。

3

规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

1.所有政府举办(或村集体举办)的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2.村卫生室50%以上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25%以上达到推荐标准。

3.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械供应管理,丰富药品配备种类;统一静脉输液(含抗生素静脉输液)服务;统一服务时间(含延时服务时间);统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明确各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2.村卫生室70%以上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3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

3.逐步统一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能力;逐步统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

巡回医疗卫生服务

1.制定基层巡回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方案,每个巡回医疗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点、定人服务,落实路通、水通、电通、网通,并向群众公示。。

2.累计配置巡回诊疗车5辆(定海1辆、普陀1辆、岱山1辆、嵊泗1辆、市本级1辆)。

1.不断完善基层巡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常态化医疗卫生服务。

2.累计配置巡回诊疗车10辆(定海3辆、普陀3辆、岱山2辆、嵊泗1辆、市本级1辆)。

5

夯实健康守门人制度

打造“联动高效”的高水平联合体

1.强化医联体、医共体内患者转诊工作,建立重点疾病转诊机制。

2.强化医防协同,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职责。

3.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服务。

1.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制度。

2.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与疾控、妇幼、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

6

提升“全专结合”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1.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社区医院提供住院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30%。

2.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制定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模块化培训方案,启动轮训工作。

3.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制定药械统一管理制度,实行药械目录统一、管理统一、质控统一。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四星级以上中医馆数量占比达10%、五星级中医馆数量占比达5%。

5.建有中医阁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比达到10%。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50%。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持续提升。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四星级以上中医馆数量占比达20%、五星级中医馆数量占比达8%。

4.建有中医阁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比达到15%。

7

提供“暖心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1.抓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质量管理。将慢阻肺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持续推进慢病精细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率达到70%。

3.推广体重管理门诊。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进一步提升。

2.体重管理门诊应设尽设。

8

实施“签约有感”专项行动

1.全面实施“签约有感”专项行动。

2.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5%,其中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4%以上。

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17%以上,重点人群有偿签约服务覆盖率持续提高。

9

打造担当有为的基层队伍

实行县乡村医卫人员统筹管理

1.制定县乡村医卫人员统筹管理相关政策。实行区域内统一招聘、统一培养、统一调配使用。

2.探索潮汐式人员调配机制。

3.落实乡村医生退出后人员缺口保障机制。

基层人力资源配置向城区、县城所在地等人口密集区域集中。建立潮汐式人员调配机制。

10

完善基层人才招育政策

1.医联体、医共体内建设以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共同体。

2.定向委培及中医师承培养基层卫技人员70人以上。3.深化“万医进修”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进修70人次以上。

三年累计进修200人次以上。

11

优化岗位管理及职称晋升政策

贯彻落实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等管理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合理优化。

12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激励机制

1.各县(区)调整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调整内部绩效分配方案,落实奖惩机制。

2.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年薪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基本健全,内部分配合理、公平。

13

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建立完善基层补偿机制

适时调整基层财政补偿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不断完善。

14

完善医保政策支撑。

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医保基金预算安排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

建立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转诊报销比例提高机制,促进基层就诊。

15

推动基层卫生改革攻坚

组织实施“1+4+36”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

实现“一县(区)一特色”、“一院一品”,打造一批贴合实际、省内领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6

推进数字化改革

优化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健康档案开放率80%以上。AI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00%。

健康档案开放率90%以上。AI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率90%以上。


附件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计划(2025-2027年)

区域

序号

机构名称

目前水平

建设目标

定海区

1

盐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推荐标准

2

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

3

小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

4

马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标准

推荐标准

5

岑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推荐标准

6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

7

金塘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8

白泉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9

干览镇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普陀区

10

东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标准

社区医院、推荐标准

11

沈家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推荐标准

12

朱家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标准

推荐标准

13

展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推荐标准

14

登步岛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小型)卫生院、基本标准

15

桃花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卫生院、推荐标准

16

虾峙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卫生院、推荐标准

17

蚂蚁岛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小型)卫生院、 基本标准

18

六横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推荐标准

19

东极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小型)卫生院、基本标准

岱山县

20

衢山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21

长涂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22

东沙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23

高亭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24

岱西镇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25

岱东镇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26

秀山镇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嵊泗县

27

嵊山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28

洋山镇中心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

卫生院、推荐标准

29

枸杞乡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30

黄龙乡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31

五龙乡卫生院

卫生院、合格标准

(小型)卫生院、合格标准

32

菜园镇卫生院

卫生院、基本标准

卫生院、基本标准

33

花鸟乡卫生院

卫生院、合格标准

(小型)卫生院、合格标准

市本级

34

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医院、推荐标准

社区医院、推荐标准

35

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

推荐标准

36

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医院、推荐标准

社区医院、推荐标准


附件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分类设备配置标准

机构类别

类型

医疗设备

乡镇卫生院

小型卫生院

B超、心电图机、即时检验设备(三大常规项目)、血糖仪、除颤仪、呼吸气囊、空气消毒机、制氧机、公共卫生随访包等设备。

卫生院

在小型卫生院基础上,配置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血凝仪、生物安全柜、监护仪、洗胃机等设备。

中心卫生院

在卫生院基础上,标配 CT、监护仪、康复、血气分析仪、麻醉机、呼吸机、急救型救护车等设备。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在中心卫生院基础上,配置电子胃肠镜、中心供氧等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基本标准、合格标准

配置下列设备的90%以上:诊疗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手推式抢救车、可调节输液椅、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或呼吸机、洗胃机、心电图机、B超、血细胞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听(视、智)力测查工具、疫苗专用冰箱、冷藏包、冰排、温度检测设备、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紫外线等、计算机(电脑)、打印设备、电话(含移动电话)、电视机等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健康档案柜、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

并配备6种以上中医医疗设备和康复设备:中医四诊设备、中医体质辨识设备、针灸设备、灸疗器具、艾灸仪、中药熏洗设备、中药离子导入设备、中药雾化吸入设备、中药透药设备、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多功能牵引设备、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多功能治疗床、中医光疗设备、中医超声治疗设备、高频治疗设备、中频治疗设备、低频治疗设备、特定电磁波治疗设备、中医磁疗治疗设备、蜡疗设备、热敷装置、中药饮片柜、药架、药戥、电子秤、中药煎煮壶、煎药机、康复训练设备。

推荐标准

以上要求的基础上,配置听力筛查工具、视力筛查工具、心理行为筛查工具、空气消毒机、DR、彩超、全自动生化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出诊交通工具等设备。

社区医院

以上要求的基础上,配置洗胃机、生物安全柜、呼吸机、CT、血气分析仪、麻醉机、电子胃肠镜等设备。

村卫生室

基本标准

诊疗床、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止血带、血糖仪、体温计、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急救箱、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一次性注射器、医疗垃圾袋、医疗废物桶、无菌柜、药品柜、资料柜、计算机(电脑)、打印设备、电话(含移动电话)、电视机等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应急照明设施、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心电图机、清创缝合包、医用冰箱。

推荐标准

观片灯、治疗推车、指夹式脉搏血氧仪、氧气瓶/氧气袋、担架、血分析仪(即时检验)、尿分析仪(即时检验);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等中医适宜技术设备;配备训练床、训练用阶梯、平行杠、姿势镜等 1 种以上康复设备;配备电子针疗仪、牵引床、红外线治疗仪、低频脉冲电治疗仪、中频脉冲电治疗仪、微波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等 1 种以上理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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