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以下2名公职律师经执业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评定为“称职”的公职律师2名:於玲玲、申志飞。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委提出。
公示电话(传真):0580-2600386。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04-23 17:39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