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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督导工作
消息来源: 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 11- 01 16: 18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浙江省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2024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水平,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对全市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进行市级评审和督导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临城、千岛、普陀山、桃花岛、白泉、花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普陀医院、定海区中心医院、嵊泗县中医院等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按照新版建设标准的要求,检查了各门诊的硬件建设、配套设施、人员配备、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管理和服务要求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各犬伤门诊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门诊布局不合理、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等相关问题,督导组就门诊规范化建设,针对不同地区的门诊提出相对应的指导意见:一是严格按照新版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二是规范门诊就诊流程,做好告知和健康教育;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正确识别狂犬病暴露等级,做到规范处置;四是提高对一犬伤多人事件的敏感性。通过本次督导,进一步提升我市狂犬病防治能力,保障我市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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