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组织与报名
(一)考试组织
2023年舟山考点考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与服务中心承担,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设4个县区报名审核点和市直报名审核点。各县区报名审核点设在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市直报名审核点设在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与服务中心,地址:舟山市临城体育路288号5楼,电话:(0580)2555156。
(二)考试报名
1.网上预报名。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各审核点可选择在4月21日至5月1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并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材料等重要信息。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如下:
(1)《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受聘担任现技术职务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临床、口腔、中医、公卫和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化注册证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
3.考试缴费。经考点、考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凭个人帐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七、联系人及电话
舟山市卫生健康发展与服务中心:0580-2555156
定海区:0580- 2026012 、2020523
普陀区:0580-3052118
岱山县:0580- 4472356
嵊泗县:0580-5083974
舟山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