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通知》(浙卫发〔2022〕23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浙江省遴选推荐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卫办老龄发函〔2022〕13号)要求,经机构自主申报、部门意见征询、市级初审、集体审议研究,拟推荐舟山定海广华医院申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老龄办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0580-8258556
监督邮箱:zssllb@126.com
舟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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