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B级单位复核结果的公示
消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1 15:49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

依据《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07﹞267号),我所对2017年确认的舟山市中电建水务有限公司等5家集中式供水量化分级管理B级(自评2家、委托各县区评定3家)单位进行了复核验收,经核验,舟山市中电建水务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自来水厂、岱山县衢山自来水厂、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长涂水厂和嵊泗县自来水公司菜园水厂共5家单位符合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B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本单位,联系电话0580-202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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